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
时间:2017-12-22
2017年12月22日中午12点,天山路街道图书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学习了公共图书馆法在办馆条件、政策支持、经费预算、文献收集、信息共享、总分馆制、免费服务、数字资源建设、读者文明借阅、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这是一部基层图书馆人期盼已久的法律,体现了国家践行文化自信的决心,作为图书馆人,更应该仔细研读该法律,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实现专业化、现代化发展,大家都认为《公共图书馆法》为促进图书馆事业进一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能够动员和吸引更多群众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进一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增强读者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