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 星期三


“最美图书馆”影像创作大赛

时间:2014-04-23

最美图书馆”影像创作大赛旨在吸引更多市民主动关注图书馆,走进图书馆,并用手中的镜头记录下图书馆中的故事,展示市民眼中别有特色的公共图书馆。

一、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4月23日-2014年5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主办单位

长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长宁区文化局

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嘉定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三)承办单位:

长宁区图书馆、嘉定区图书馆 、宝山区图书馆、江桥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三、参赛方式

1、2014年4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嘉定区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www.whjd.sh.cn)下载报名表以及《著作权授权同意书》(若团体报名,报名表中只需填写一位代表人,并注明几人参加)。

2、参赛者可将微视频或摄影作品(作品命名:作品名称 参赛者姓名)并附上手写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与《著作财产权授权同意书》(扫描件或照片均可)发送至活动邮箱:zmtsgsh@163.com

3、主办方将按照参赛者所属区县将其作品发至各自所在区县进行评选。整个评选流程分为初选、复选、总决选。

4、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微视频与摄影创作比赛,但同一项中不能参加两次。

四、作品要求

(一)视频作品

1、视频内容:以全市公共图书馆为主题或背景,从自己的视角看图书馆,记录下你眼中的“最美图书馆”。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必须原创,不翻录他人作品

2、视频时长:30秒-3分钟;

3、视频类型:不限(剧情片、纪录片等均可);

4、视频格式:FLV、MP4

5、视频大小:50M以内;

6、参赛作品中可以有中文字幕、音乐,无需旁白。

(二)摄影作品

1、照片内容:以全市公共图书馆为主题或背景,拍下你眼中的“最美图书馆”。组图要凸显故事性,不能是无意义地拼接。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必须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2、照片数量:组图作品3至5张。

3、照片格式:请提供JPEG格式,彩色与黑白均可。

4、照片分辨率: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5、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五、评选标准

1、原创性:参赛作品创意新颖,具备创造力,不抄袭不作弊。

2、独特性:作品融合了创作者对生活的观察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具备鲜明的个性,令人印象深刻。

3、契合性:作品与比赛主题契合,表现力强。

六、奖项设置

1、比赛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产生各个奖项,其中微视频组:最佳创意奖、最佳摄像奖、最佳制作奖各一名,奖金1000元;摄影组:最佳创意奖、最佳摄影奖各一名,奖金1000元;同时将从参赛的优秀作品中选出50名摄影组入围奖以及20名视频组入围奖;所有获奖参赛者都将获得主办方发出的获奖证书。

2、获奖作品将在嘉定区、长宁区及宝山区图书馆进行巡展。 

七、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审查权,若不符合本活动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属实取消参赛资格

2、主办单位对于参赛作品具有播放、宣、修改及相关使用权利,且不另支付费用

3、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原创,且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活动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